English

粮食结构调整的流通政策选择

1999-04-30 来源:光明日报 梁岩 我有话说

内容提要:新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开局良好、成效明显,但也遇到了新矛盾和粮食阶段性、结构性过剩的新问题。调整粮食结构是解决新矛盾和新难题的必由之路;调整粮食结构决不是浅层次的“多砍少赶”,而是促进产业结构整体提升,由单一产量增长型转变为产量质量并重的质量效益型;调整粮食结构,要保护、培育和发展有市场容量的粮食产能,同时要淘汰无市场前景、无生命力的粮食产能;流通政策对调整粮食结构具有强大的能动作用。

自去年四月份至今,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重点的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稳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要标志是:粮食收购市场管理力度加大,明显改善了粮食收购市场的秩序;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从去年秋粮上市到今年2月底,比同期多收购粮食286亿斤;初步启动了粮食顺价销售,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开始盈利,亏损大幅度下降;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良好,确保户交户结,杜绝了资金挤占挪用现象;进一步深化了国有粮企改革,政企分开、分流转岗、减员增效等都取得新进展;全面铺开了中央直属粮库的基础设施建设,已开工370个,占总项目数的95.4%,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进展顺利;有效保护了广大粮农利益和生产积极性,农民对粮食生产的要素投入有增无减。回顾一年来的粮改历程,以“三个有利于标准”衡量,党中央、国务院的粮改决策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情的。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如下事实:目前,我国粮食总量供求平衡,丰年有余,优质粮供不应求,普通粮种或差质粮供过于求;粮食消费结构和需求结构日趋多样化和优质化,而粮食生产结构则日趋老化、同化,导致部分粮食产能成为无市场容量的、多余的产能;变动粮食价格已经难以调整供求双方的经济关系;全国粮食供与求、产与销的形势不是生产与消费的年度间的此多彼少,也不是粮食供给与需求的简单失衡,而是低结构状态下从以粮食短缺为常态到以供过于求为特点的阶段性、结构性过剩。这给目前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流通工作带来新情况和新课题。缺乏合理化粮食结构。从我国粮食问题所处的历史阶段和供求结构矛盾状况出发,稳定粮食总产,改善品种结构,优化粮食质量,转换经营机制,促进粮食营销,提高经济效益,是目前粮食流通改革和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我国粮食结构调整具有以下特征:是在粮食连续增长中的主动调整,而不是在减产或危机后的被动调整;是整体性的产业提升,而不是简单的、局部的“多砍少赶”;是指导方针和产业政策、产业组织的转型,而不单单是生产安排和技术问题。就实质而言,我国目前的粮食结构调整,是在宏观调控下以国内和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产业提升为动力,以技术创新为支撑,以专业化服务为纽带,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途径,变单一产量增长型为产量质量并重的效益型。对于促进粮食结构调整,流通政策可以大有作为,并可发挥其巨大的能动作用。笔者以为,目前需要对粮食流通政策作出新的选择。

第一,以市场需求走势引导粮食种植结构的合理调整,促其实现“两高一优”

市场对粮食结构调整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对粮食需求总量的预示作用;对粮食需求结构的导向作用;对粮食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根据近年来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及未来走势,目前我国粮食生产结构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地区结构、品种结构、质量结构,以及粮食产销系统与生态系统的结构平衡。地区结构调整是一种战略性布局配置。凡农业创汇能力高的地区都应大力发展创汇农业。“米袋子”省长负责制是要求粮食总量供求平衡,并不要求各地一律粮食自给。品种结构实质上也是优化粮食质量。目前需要采取如下调整措施:扩大优质稻谷生产;增加冬小麦、特别是专用小麦生产;扩大专用、早熟、优质玉米生产;在东北地区扩大优质大豆生产,并发展大豆深加工,生产市场容量大的优质系列大豆蛋白制品;小品种粮食大有文章可作,在全国广大地区可增产多种优质小杂粮。采取这些调整措施,就会重新配置粮食产能,淘汰多余的、无生命力的粮食产能,发展适销的、有生命力的粮食产能,促进粮食品种和质量结构适应消费和市场需求结构,使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第二,拓宽粮食购销渠道和完善价格政策,优质优价,扶优抑劣

在继续坚持管住和管好粮食收购市场的前提下,拓宽粮食购销渠道,可以扩大市场需求和加快粮食流转,推动农民按照市场需要安排粮食生产。目前可采取如下措施以拓宽粮食购销渠道:一是允许国有粮食加工企业直接收购粮食,其价格不得低于保护价水平;二是允许个体和私商委托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收购粮食,其价格不低于保护价,委托手续费由双方协定,收购资金由委托方承担;三是允许南方饲料企业委托玉米主产区收购饲料玉米,其价格不低于保护价,收购资金列入收购指标,利息由委托方负担。

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是合理调整粮食结构的强有力的杠杆。要充分发挥粮食价格对粮食结构调整的扶优抑劣作用:首先,实行优质优价,拉大质量差价。优价幅度不仅要足以抵偿因产量降低而造成的损失,而且还要使种优质粮的农民比种普通粮获得更高的收益。其次,完善保护价制度。保护价只应保护和扶持有生命力的粮食产能,而不应保护无生命力的粮食产能。一年多的实践表明,现在需要把严重滞销的粮食品种和质量差的粮食排除到保护价之外。再次,实行季节差价。农民推迟交售粮食,可按延迟时间的长短提高收购价格,提价幅度略高于同期的储存费用,让利于民。最后,支持粮食出口。

第三,创新产业组织,加强中介组织作用开辟调整粮食结构的新途径

调整粮食结构包括产业组织优化和产业结构提升。就粮食流通而言,发展粮食产业化经营,建立农村粮食连锁网络,以及探索农村粮食代理制经营形式等,都可开辟粮食结构调整的新途径。根据近年来粮食系统探索优化产业组织的经验,可因地制宜选择如下形式:(1)“龙头”企业带动形式。以具有一定辐射功能和带动能力的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国内、国外大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服务为纽带,以市场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手段,形成“一条龙”的粮食组织经营形式。(2)特色资源开发形式。这种形式是以开发名、特、优资源为基础,以增加科技含量为重点,以扩大销售市场为导向,变特色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开辟发展名优品种、提高粮食质量的新途径。(3)技术创新提高形式。迎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挑战,粮食经济要积极转上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增长方式、优化粮食工业结构的轨道,开发新产品,提高成品率,扩大优质率,增强竞争力,变粗放型为集约化效益增长型,创造调整粮食结构的物质技术条件。

第四,健全粮食市场体系,运用合同契约形式以销定产,引导粮食结构调整

加强县(市)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在加强市场“硬件”建设的同时,更要加强市场“软件”建设,主要包括完善市场规则,扩大市场开放,加强市场功能,发布市场信息,使之成为综合性现代市场服务中心。可设想健全粮食市场协会,发挥其引导粮食结构调整的作用;加强县级批发市场建设,但要防止有场无市。

注意发挥粮食期货市场的经济功能。要注意发挥粮食期货市场发现价格信号的经济功能,引导生产者按照市场走势调整粮食结构,重点是改善品种,提高质量,增加粮食效益和农民收入。

签订区域中长期粮食购销合同,以销定产。在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可通过合同契约形式建立相对稳定的粮食供需关系。可采用中长期粮食购销合同形式,以销定产。这样,通过购销合同正确引导粮食生产,其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都以销售为取向。

第五,建立新的粮食质量标准体系为实行优质优价和优化质量提供衡量尺度

粮食产品质量是指符合规范标准、适合用途、能够满足消费和市场需求的特性。检验粮食的质量,需要以科技发展水平、国家技术政策和用户需要等为依据制定出质量标准,作为衡量粮食质量的尺度。过去我们往往偏重于以产量高低作为衡量粮食是否是优良品种的标准,结果造成粮食高产不优质,没有市场容量,更不利于改善粮食品种结构。现在应尽快建立新的粮食质量标准体系,至少需要包括以下“五性”:优良性指产量高、蛋白质含量高、技术性能高、成品率高;安全性,指有益无害、不出事故、可靠可信;稳定性,指耐储藏、不易变质、不易受损;经济性,指使用方便、成本低廉;美观性,指感观色泽好、适口性好。适应调整粮食结构的需要,要由专家尽快制定出体现上述“五性”的科学指标体系。

第六,探索粮食“内外贸”、“产供销”一体新形式,以国际市场拉动粮食结构调整

我国的国内粮食市场和国际粮食市场目前已建立起了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补充的关系。积极开发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对于调整粮食结构的意义重大。让国际市场检验、评定和决定取舍,可有力拉动国内粮食生产者按国际标准改善品种和提高质量,力争在国际市场上占领一席之地。从我国目前实际出发,可考虑采取粮食内贸和外贸联营或联合形式,建立“产供销”一体化的粮食外贸模式,即:以国际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民家庭种植为基础,以专业化服务为纽带,以内外贸联营为形式的粮食出口基地。农户一心一意搞好生产,提高产量和质量;外贸部门发挥优势寻找销路,办理出口业务;粮食内贸部门利用自己的优势对出口粮专收、专储、专清、专运、专供,确保出口粮食的质量。建立粮食“内外贸”一体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把粮食外贸与专储粮轮换结合起来。选择部分位于港口和交通枢纽的专储粮库,储备供出口的粮食,定期推陈储新。这样,粮食外贸、内贸和专储粮轮换相对稳定结合起来,可以形成以外贸促进专储粮轮换和带动粮食结构调整的新模式。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